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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目標於2026年啟動首批持牌加密服務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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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目標於2026年啟動首批持牌加密服務提供商
越南預期其首批持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將於 2026 年根據其五年試點框架開始營運。已有五家公司通過初步評估,但截至 8 月 30 日,尚未發出任何最終交易所牌照。監管機構正在制定監督規則,重點關注風險管理、投資人資產保護以及反洗錢管控。越南在為其國內加密市場框架做準備之際,也正向奧地利與歐盟尋求監管經驗。
2026-09-21 來源:crypto.news

越南表示,在監管機關圍繞該國為期五年的數位資產市場試點建立監管體系之際,首批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預計將於 2026 年獲得牌照並開始營運。

摘要
  • 越南預計其首批持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將在五年試點框架下於 2026 年開始營運。
  • 已有五家公司通過初步評估,但截至 8 月 30 日,尚未發出任何最終交易所牌照。
  • 監管機關正制定監管規則,重點聚焦風險管理、投資人資產保護以及反洗錢控制。
  • 越南正尋求奧地利與歐盟的監管經驗,以籌備其國內加密市場框架。

根據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說法,越南財政部副部長阮德芝於 9 月 15 日在維也納與奧地利金融市場管理局執行董事 Mariana Kühnel 會面時提出上述時間表,雙方官員當時討論了金融市場監管與未來合作。

阮德芝表示,越南已建立加密資產試點法律框架,監管機關也正在制定必要規則,以便在持牌平台開始營運後,監督企業與投資人的活動。與奧地利的討論部分聚焦於金融主管機關如何因應技術發展與新型資產,調整監管方式。

牌照計畫已在 2026 年持續推進。已有五家公司在試點機制下通過初步評估,但截至 8 月 30 日,仍無任何一家取得最終交易所牌照。通過評估並不代表公司已獲授權經營加密交易平台。

越南加密牌照仍在審查中

越南於 1 月正式啟動其牌照申請流程,當時財政部公布了涵蓋加密資產交易平台牌照核發、調整與撤銷的行政程序。

如 crypto.news 先前報導,申請者必須是實收註冊資本至少達 10 兆越南盾、約合 3.83 億美元的越南企業。至少 65% 的資本必須來自機構股東,且公司還須符合治理、人員配置、基礎設施與資安等要求。

在試點框架下,外國投資人對交易所的持股不得超過 49%。申請者超過 35% 的資本,必須來自至少兩家符合資格的機構,例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或科技公司。

數家金融集團已為受監管市場預做布局。與 VPBank 有關的 CAEX 於 4 月獲得 OKX Ventures 與 HashKey Capital 支持,以滿足牌照所需資本要求。CAEX 的試點申請涉及 VPBank Securities、LynkiD,以及上述兩家投資方。

SSI Digital Technology 則走上另一條路線,已與韓國交易所 Bithumb 簽署協議,探索本地數位資產交易所業務。雙方規劃的合作內容涵蓋技術、錢包、託管、安全、風控與合規,但任何交易所營運仍須經越南批准。

阮德芝在 5 月表示,該國首個官方受監管加密市場活動最快可於 2026 年第三季啟動。據報,Techcombank、VPBank 和 LPBank 的關聯企業,以及 VIX Securities 和 Sun Group,均在通過初步審查之列。共有五家公司進入牌照流程,但截至 8 月底,當局仍未核發首張最終牌照。

FATF 建議塑造越南加密監管

除了牌照制度外,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也正依據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建議,制定監管服務提供商與投資人交易的機制。

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主席武氏珍芳表示,該框架重點放在風險管理、投資人資產保護以及反洗錢控制。越南希望在完善其加密資產規則之際,借鏡 FMA 與其他歐盟監管機構的經驗。

奧地利監管機關的職責包括監督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以及銀行、保險公司、退休基金、證券公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所和金融體系其他部分。其負責事項涵蓋市場監管、投資人保護、反洗錢控制與未經授權的金融活動。

Kühnel 向越南代表團表示,奧地利適用的許多金融法規是在歐盟層級制定,由 FMA 負責在國內落實執行。她提議雙方透過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IOSCO)以及專家線上技術會議,展開更多交流。

阮德芝同意這項合作形式,並表示這些管道可將兩個監管機關之間的資訊共享與技術支援,轉化為具體行動。

新的處罰措施伴隨五年加密試點上路

越南的監管工作是在 2025 年 9 月透過第 05/2025/NQ-CP 號決議推出的五年試點計畫下進行。該框架涵蓋加密資產發行、交易、託管以及持牌服務提供商。

根據第 284/2026/ND-CP 號法令,新執法規則已於 9 月 1 日生效,對未經授權提供服務、不當發行加密資產、客戶審查不足,以及未遵守反洗錢要求等情況設定處罰。這套加密處罰框架於 7 月獲得批准,當時主管機關正為國內持牌平台做準備。

未經授權提供加密服務或宣傳交易所的組織,可能面臨 1.8 億至 2 億越南盾的罰款。持牌服務提供商若在客戶資產隔離、交易監控、帳戶資訊或客戶驗證方面出現缺失,也可能面臨個別處罰。

國內投資人未來將被要求透過財政部核准的持牌服務提供商進行適用範圍內的交易。第 284 號法令規定,若組織在核准平台之外進行交易,將處以 3000 萬至 5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而一般減半處罰原則則意味著個人的罰則較低。

這項限制並不會因法令於 9 月生效而立即適用。第 05 號決議給予國內投資人六個月的過渡期,但該期間僅會在財政部核發首張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後才開始起算。由於截至 8 月 30 日尚未發出任何最終牌照,這項倒數仍未開始。

越南向奧地利尋求監管經驗

加密議題只是越南與奧地利官員之間更大範圍監管討論的一部分。阮德芝表示,中小企業約占越南營運企業的 99%,而相關支持政策正圍繞治理、財務能力、合規與數位轉型持續完善。

武氏珍芳表示,當局正考慮重整股票交易板塊,包括針對中小企業的安排。監管機關正著手改善上市產品品質、透明度與資訊揭露要求,同時加強打擊市場操縱與拉抬價格的監督。

維也納會議最後,雙方同意透過 IOSCO 以及專家之間的直接會議推進技術交流,隨著越南持續完善其金融與加密資產監管框架,深化雙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