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財政部已針對穩定幣發行商提出一套新的預期,重點在於各公司應如何根據《GENIUS法案》處理非法金融風險。
在週三發布的一份通知中,該部門證實其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OFAC) 已共同提出了旨在將該法律轉化為操作要求的規則。
該提案源於《GENIUS法案》中的規定,該法案已於2025年7月簽署成為法律,目前監管機構正持續致力於將該立法轉化為可執行的規則。
根據該提案,支付穩定幣發行商將需要建立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計畫,以及制裁合規框架。這些規則還要求公司建立能夠識別並處理可疑活動的系統,包括在必要時「阻擋、凍結和拒絕」交易的能力。
當局正有效地將穩定幣發行商置於與傳統金融機構相同的監管範圍內。透過將其納入《銀行保密法》,該框架要求發行商支持與金融犯罪偵測和預防相關的執法工作。
此外,每家發行商都必須任命一名負責合規系統的指定個人,資格僅限於美國境內的人員,且沒有金融不當行為記錄,例如詐欺、網路犯罪或內線交易。
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 (Scott Bessent) 表示:「川普總統正在加強美國在數位金融科技領域的領導地位。」他補充說,該提案將「保護美國金融系統免受國家安全威脅,同時不阻礙美國公司在支付穩定幣生態系統中向前發展的能力。」
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已開啟了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徵詢期,徵求對擬議規則的意見。
實施《GENIUS法案》的工作已在多個機構中展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OFAC) 是最新闡明其做法的機構,此前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曾提出最新提案,而貨幣監理署 (OCC) 也發布了早期指南。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澄清,穩定幣持有者本身不會在該框架下獲得存款保險,儘管支持發行代幣的準備金將受到保護。
同步討論也一直在進行,關於聯邦和州當局之間將如何分擔監管職責,特別是對於符合規定標準可能獲得州級監管的較小型發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