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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闡述GENIUS法案下穩定幣規範如何打擊非法金融
擬議規則禁止有犯罪背景的人擔任穩定幣發行商合規計劃的負責人。
2026-04-08 來源:decrypt.co

重點摘要

  • 美國財政部提出一項規定,詳細說明穩定幣發行商必須根據《天才法案》(GENIUS Act)建立反洗錢和制裁計畫。
  • 在許多方面,這些規定將穩定幣發行商納入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已監管的其他實體範圍。
  • 財政部長史考特·貝森(Scott Bessent)在一份聲明中將該提案的規定描述為在保護美國人民和促進創新之間取得平衡。

美國財政部週三提出一項規定,詳細說明穩定幣發行商必須根據去年頒布的《天才法案》(GENIUS Act)建立反洗錢(AML)和制裁計畫,這是實施該聯邦框架的最新步驟。

該提案由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發布,明確了美國受監管穩定幣發行商的義務,特別是相關計畫、程序和技術能力。

在許多方面,這些規定將穩定幣發行商納入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已監管的其他實體範圍,正式將其歸類為《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等立法下的「金融機構」,該法案要求金融機構協助政府機構偵測和預防金融犯罪。

該提案中的義務要求根據《天才法案》營運的穩定幣發行商建立並維護反洗錢計畫、報告可疑活動,並維持有效的制裁合規計畫。

此外,該提案指出,穩定幣發行商必須提供可允許在違反法律情況下阻止、凍結或拒絕交易的代幣。它還要求穩定幣發行商遵守合法命令。

財政部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將該提案的規定描述為在保護美國人民和促進美國境內創新之間取得平衡。

財政部長史考特·貝森(Scott Bessen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川普總統正在加強美國在數位金融科技領域的領導地位。這項提案將保護美國金融系統免受國家安全威脅,同時不阻礙美國公司在支付穩定幣生態系統中向前發展的能力。」

根據擬議的規定,穩定幣發行商必須選定一名負責建立足夠的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系統的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不在美國境內的人員以及被判犯有內線交易、網路犯罪和金融詐欺等罪行的人員將被排除在外。

儘管如此,對於這些計畫的執行,根據該提案(要求在未來60天內提出意見),如果已經有足夠的程序到位,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通常不會對穩定幣發行商採取執法行動」。

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是最新提出實施《天才法案》規則的機構。週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公佈了其提案,而財政部的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則在二月發布了相關提案。

穆迪評級金融機構部高級副總裁沃倫·科恩菲爾德(Warren Kornfeld)週三在一份聲明中指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提案不僅限於穩定幣。他表示,它還將把代幣化存款納入銀行業。

他補充說:「儘管其採納仍不確定,但如果實施,它可能會建立一個基於風險和監管特徵的分層數位現金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