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證交會計劃將加密貨幣公司背後的隱藏金主納入其主要股東制度,收緊反洗錢規定,即便它同時為比特幣相關衍生品和ETF打開大門。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正在準備新規定,將國內加密貨幣企業的隱藏金融支持者納入與其最大股東相同的監管範圍,旨在直接切斷偽裝資金和非法資金流動。
根據中國媒體 ChainCatcher 的快訊,該草案框架將強制「加密貨幣公司主要股東背後的資金提供者」在透過擔保、融資合約或結構性投資提供「重大資金支持」時,需與這些股東經歷相同的審批流程。雖然泰國證交會尚未發布英文版全文,但預計該提案將適用於根據泰國《數位資產業務皇家法令》受監管的持牌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
這項舉措是曼谷正在進行的更廣泛所有權結構清理工作的基礎。根據 Digital Policy Alert 追蹤的一份官方通知,泰國財政部於二月通過一項命令,收緊了數位資產公司主要股東的定義,將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 5% 投票權的任何人,或任何有效「控制管理或營運」的個人納入其中。
Silk Legal 的一份獨立法律簡報指出,根據泰國證交會第 52/2026 號新聞稿,營運商需在 2026 年 3 月 4 日起 180 天內「審查其所有權結構,識別新符合資格的主要股東,並為那些之前未獲批准者提交審批申請」,以彌補長期以來圍繞名義持有和多層持股的漏洞。這些穿透式審查現在將擴展到其資本有效決定加密平台控制權的金融家,即使他們的名字從未出現在股東名冊上。
泰國當局已將所有權審查與更積極地打擊透過數位資產平台進行的洗錢行為結合起來。據 MEXC News 引用泰國數位資產營運商貿易協會 (TDO) 的報告稱,在三月份,根據新的「減速帶 (Speed Bump)」措施,當地交易所凍結了超過 10,000 個涉嫌充當所謂「人頭帳戶 (mule) 」錢包的帳戶。《國家報》報導稱,泰國證交會還提出了一項「旅行規則 (Travel Rule)」制度,要求加密貨幣企業收集並共享每筆轉帳的發送方和接收方數據,泰國證交會秘書長 Pornanong Budsaratragoon 形容此舉是「監管機構預防生態系統成為詐欺和洗錢管道的積極策略基石」。
儘管泰國正努力鞏固其作為加密貨幣友好司法管轄區的聲譽,但這些措施仍在實施。二月份,泰國證交會確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將被承認為該國《衍生品法》下的基礎資產,允許它們支持受監管的期貨產品。Pornanong 表示,這項轉變將「促進市場包容性」並「增強投資組合多元化和風險管理」。據《曼谷郵報》引用 CoinMarketCap 和 crypto.news 的報導,副秘書長 Jomkwan Kongsakul 另外表示,委員會計劃「今年初」發布正式指導方針以支持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一旦該框架生效,投資者可能獲准將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最多 5% 配置於數位資產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