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LBank 新聞中心
台灣通過虛擬資產法規範交易所及穩定幣
taiwan-passes-crypto-law-for-exchanges-and-stablecoins
台灣通過虛擬資產法規範交易所及穩定幣
台灣新的加密貨幣法規要求交易所及其他虛擬資產業者取得金管會執照。穩定幣發行商必須取得中央銀行及金管會核准,同時維持全額儲備支持。現有已註冊的虛擬資產業者將享有過渡期,直到新的執照制度全面實施。
2026-07-01 來源:crypto.news

台灣已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為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穩定幣發行商在經歷多年的法律不確定性後,提供了明確的許可途徑。

摘要
  • 台灣新的加密貨幣法規要求交易所和其他虛擬資產公司取得金管會許可證。
  • 穩定幣發行商必須在維持全額準備金的同時,獲得央行和金管會的批准。
  • 現有已註冊的加密貨幣公司在新的許可制度全面實施前享有過渡期。

台灣立法院於6月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將法案送交總統賴清德進行下一步程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該法將台灣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從反洗錢註冊,擴展到對營運、市場秩序和客戶保護的全面監管。

該法為七種類型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制定了規則,包括交易所、交易平台、轉帳服務商、託管人、承銷商和借貸服務提供商。根據金管會的聲明,該法涵蓋了內部控制、網路安全、資產上架審查、客戶資產分離、業務委外、民事責任和財務報告。

台灣為加密貨幣公司制定新許可規則

根據新法,加密貨幣企業在營運前必須獲得金管會的批准。金管會表示,在法案生效前已完成反洗錢註冊的現有公司,將有12個月的時間申請批准,並有21個月的時間取得所需的許可證。

該法也給予公司有限的緩衝期,如果需要更多時間。金管會表示,過渡期可延長三個月,但僅限一次。未能在此期限前完成程序的公司,將不被允許在台灣繼續從事虛擬資產業務。

穩定幣獲得中央銀行的角色

穩定幣發行商在台灣發行代幣前,需要同時獲得台灣中央銀行和金管會的批准。根據金管會的說法,該法要求發行商維持全額準備金資產,將準備金信託存放,並進行定期審計和公開披露。

根據crypto.news先前的報導,台灣金管會早些時候曾計劃起草一份法案,允許本地銀行發行與新台幣掛鉤的穩定幣。該計劃賦予中央銀行在穩定幣監管中的角色,並將本地穩定幣的批准置於金管會之下。

最終法案也對未經許可的活動和市場濫用行為設立了刑事罰則。《焦點台灣》報導稱,非法VASP營運或穩定幣發行可處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和最高新台幣1億元(約314萬美元)的罰款。

根據《焦點台灣》報導,詐欺和市場操縱行為將面臨更嚴重的懲罰。違規者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新台幣1000萬元至2億元的罰款。

新規則終結了法律灰色地帶

該法為台灣的加密貨幣產業提供了一個正式的法律基礎,此前許多企業僅依賴反洗錢註冊而非全面許可。立法文件指出,該法旨在保護客戶、支持產業發展,並使台灣更接近歐盟、日本和韓國等市場使用的全球標準。

此外,金管會於2025年3月發布了《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其中包含加密貨幣公司的許可規則、穩定幣標準和投資者保護措施。此次通過將該草案方向轉變為一項有待內閣公告和生效日期的法律。

此前,crypto.news曾報導,台灣中央銀行和金管會正在推動更嚴格的穩定幣規則,同時立法者也在辯論政府查獲的加密貨幣資產。早先的辯論顯示,數位資產已從狹窄的合規議題轉變為台灣更廣泛的政策議題。

金管會表示,將繼續起草授權子規則,並將諮詢產業團體和其他利害關係人。下一階段將決定許可標準、人員規則、內部控制和穩定幣程序如何在實務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