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已證實,透過海外交易所和私人錢包賺取的應稅加密貨幣收入,將納入其預計於2027年1月1日生效的22%數位資產稅制中。
據Digital Asset於8月20日報導,援引政府提交給國民力量黨議員金相勳的回應,企劃財政部和國稅廳表示,數位資產的所在地或保管方式不會決定其轉讓或借貸所得收入是否應納稅。
在現行框架下,數位資產收入將被歸類為其他所得,每年有250萬韓元的基礎免稅額。超過該門檻的收入將面臨20%的國稅,加上地方所得稅後,最高綜合稅率將達到22%。
政府也堅持該稅應按原定計劃於明年生效,儘管國民力量黨持續呼籲廢除或再次延期。
國稅廳表示,無論數位資產是存放在海外交易所還是私人錢包中,南韓居民透過轉讓或借貸數位資產所獲得的收入仍應納稅。
企劃財政部也給出了類似的回應,表示稅務處理不取決於收入是來自境內還是境外。透過私人錢包進行的交易也將遵循相同的原則處理。
這一立場將投資者的納稅義務與政府獲取交易記錄的能力分開。自我託管可能會使交易監控變得更加困難,但據稅務機關表示,這並不能免除申報應稅收入的義務。
南韓此前對自我託管資產有不同的申報要求。2024年1月,crypto.news報導稱,國稅廳不認為持有在MetaMask等非託管錢包中的資產應受海外金融帳戶申報的約束,因為海外錢包供應商不控制這些資產。
最新政府回應涉及資產本身產生的收入課稅,這意味著這兩項規則涵蓋不同的義務。
稅務機關承認,針對私人錢包執行此規定可能很困難,因為用戶可以在不依賴中心化中介的情況下創建大量地址。
國稅廳表示,在識別所有透過私人錢包進行的未申報交易方面仍存在實際限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該機構計劃引入交易追蹤和分析程式,作為彌補稅務執法漏洞的努力之一。
自我託管的加密貨幣已成為南韓當局一個獨立的執法問題。7月,稅務官員提議修改《刑事訴訟法》,以建立透過私鑰控制的數位資產扣押程序,包括搜查令要求和法院監督的錢包用於儲存被扣押資產。
對於透過外國平台持有或交易的加密貨幣,國稅廳計劃使用南韓的海外金融帳戶申報系統和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來獲取資訊。
CARF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開發,旨在支持參與稅務管轄區之間自動交換加密交易資訊。該框架旨在讓稅務機關獲取可能在國內申報系統之外的資訊。
南韓也透過其他法規加強對跨境加密活動的監管。5月,國會議員批准了海外轉帳規定,要求處理跨境數位資產轉移的企業向財政部長註冊。
該立法創建了一個虛擬資產轉移服務類別,涵蓋透過購買、銷售或交換在南韓與外國司法管轄區之間轉移數位資產的企業。加密貨幣交易所、託管機構和其他提供合格轉移服務的企業都可能納入此註冊制度。
政府數據顯示了為何海外平台和私人錢包對監管機構變得如此重要。金融服務委員會涵蓋2025年下半年的數據顯示,南韓交易所記錄了大量加密貨幣外流,資產轉移到外國平台和自我託管,同期外流總額達到600億美元。
企劃財政部重申,數位資產稅應於2027年開始實施,遵循所得應在其產生地徵稅的基本稅務原則。
官員們表示,他們將繼續審查詳細的實施標準和稅務行政程序,以確保該系統能為預定啟動做好準備。
根據提交給金相勳辦公室的回應,國稅廳已完成稅源管理系統的開發,並正在建立一個綜合分析系統以支持執法。
準備工作也涉及該國主要的國內交易平台。5月,crypto.news報導稱,國稅廳正在與Upbit運營商Dunamu、Bithumb、Coinone、Korbit和Gopax合作制定詳細的稅務指導。該指導預計將解決計算應稅數位資產收入所需的交易記錄和其他數據問題。
根據現行規定,該稅將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之後產生的收入。受影響投資者的第一個完整申報期預計為2028年5月,針對前一年所賺取的收入。
2027年的實施日期是在南韓加密貨幣稅制多次延期後確定的。該稅最初是透過修改《所得稅法》引入的,但由於國會議員就申報基礎設施、投資者負擔和基本免稅額規模進行辯論而一再推遲。
在實施之前,政治上的反對聲音持續不斷。國民力量黨在3月提出立法,試圖廢除這項計畫中的稅收,認為對數位資產徵稅,而其他形式的投資收入卻受到不同待遇,這對加密貨幣投資者造成了不公平的負擔。
隨後,一項呼籲廢除該稅的獨立公眾請願書獲得了超過5萬個簽名,促使國民議會委員會在5月進行審查。該請願書質疑250萬韓元的免稅額,並主張不應對加密貨幣投資收益徵稅,因為南韓對股票和債券收益並未實施相同的稅務制度。
然而,政府持續為實施做準備,而執政黨也未對預定的啟動時間提出明確反對。
並非所有形式的加密貨幣收入都已獲得最終的稅務處理。
企劃財政部和國稅廳表示,他們仍在審查稅務框架應如何適用於透過質押、借貸、空投和硬分叉獲得的數位資產,並考慮到每種活動的不同特性。
交易所免費分發的加密貨幣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已經面臨稅收。當局表示,根據《所得稅法》符合商品或獎品資格的資產可能作為其他收入徵稅。
這種分類可能變得很重要,因為加密貨幣收入可以在沒有傳統資產銷售的情況下產生。質押獎勵、協議分發以及透過鏈分叉創建的資產可能涉及不同的獲取日期和成本基礎,這需要單獨的標準來確定應稅收入何時產生以及應如何估值。
目前,政府尚未提供數位資產稅可能產生多少收入的估計。企劃財政部和國稅廳都向金相勳辦公室表示,要對預期稅收收入做出合理的估計或預測仍然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