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investigation-suggests-adam-back-may-be-satoshi-nakamoto
紐約時報調查顯示亞當·巴克可能是中本聰;他否認此說法
亞當·巴克是《紐約時報》調查的對象,該調查指出他的寫作風格與中本聰極為相似。儘管比特幣的化名創造者據信持有約110萬枚比特幣,巴克一直堅稱自己並非中本聰。
2026-04-08 來源:theblock.co

紐約時報週三發表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英國密碼學家亞當·貝克(Adam Back)可能是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並引用了寫作模式的相似之處。

然而,這份報告雖然參考了來自密碼龐克(cypherpunk)郵件列表的134,308篇帖子資料庫,但並未直接宣布貝克是這市值1.4兆美元的指標性加密貨幣的發明者。

普立茲獎得主記者約翰·卡雷魯(John Carreyrou)表示,他花了一年時間挖掘數千份數十年前的網路貼文、法庭記錄和電子郵件緩存,以建立這個案件。

卡雷魯在報告中寫道,他利用一系列寫作習慣,包括連字號錯誤和拼寫變體,將620名早期密碼學郵件列表用戶縮小到一名嫌疑人。

線索始於2024年HBO紀錄片《電子貨幣:比特幣之謎》(Money Electric: The Bitcoin Mystery)中的一幕。報告指出,貝克在拉脫維亞里加的一個公園長椅上,當電影製片人提到他可能是中本聰時,他顯得緊張。

卡雷魯表示,他已發展出識別欺騙的專業知識,他說貝克的舉止,包括他在採訪中的反應,都引起了懷疑。他指出,這將他引導至密碼龐克郵件列表檔案,貝克自1995年以來一直是該列表的活躍參與者。

卡雷魯表示,他發現貝克早在1997年的密碼龐克帖子中就勾勒出比特幣的所有五個核心特徵,這些帖子比白皮書早了十年發布。卡雷魯寫道,他提出了一個「完全脫離」現代銀行體系的電子現金系統,該系統將保護付款人和收款人的隱私、在分散式網路中運行、維持內建稀缺性,並且不需要信任任何銀行。

卡雷魯指出,貝克還預見了比特幣解決拜占庭將軍問題(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的元素,寫到了節點可以「來去自如」而不影響網路運作,並提議使用他自己的發明Hashcash來鑄造戴為(Wei Dai)的b-money幣。中本聰後來在比特幣白皮書中引用了Hashcash和b-money。

然而,貝克始終否認自己是中本聰。在早前的HBO紀錄片中,他否認了這一說法,並要求將對話保密。當卡雷魯後來發送電子郵件給貝克,要求提供貝克在克雷格·萊特(Craig Wright)審判期間提供的電子郵件元數據時,貝克對兩次獨立請求均未作出回應。

《The Block》已聯繫亞當·貝克徵求評論。

17年的謎團、多項虛假聲明和一份未解之財富

這並非首次有人聲稱已確認中本聰的身份。2024年10月播出的HBO紀錄片就曾將矛頭指向加拿大軟體開發者彼得·托德(Peter Todd)。

該片的證據集中在2010年的一篇Bitcointalk貼文,其中托德糾正了中本聰的一個技術點,紀錄片推測這可能是中本聰在完成自己的想法。托德隨後在X上發文迅速否認自己是中本聰。

多年來,其他嫌疑人還包括尼克·薩博(Nick Szabo)、哈爾·芬尼(Hal Finney)和倫·薩薩曼(Len Sassaman)。根據《紐約時報》的調查,芬尼在2009年4月被拍到參加10英里賽跑,當時中本聰正在向另一位收件人發送電子郵件和比特幣。芬尼於2014年死於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薩薩曼於2011年自殺身亡,兩人在2015年8月出現一條據稱來自中本聰的訊息時均已去世,儘管該訊息的真實性一直存在爭議。

同時,也有一些人虛假聲稱自己是中本聰。澳大利亞電腦科學家克雷格·萊特(Craig Wright)多年來一直堅稱自己是創造者。在2024年5月的一項裁決中,倫敦高等法院裁定萊特「廣泛而重複地」撒謊,大規模地使用「笨拙的偽造品」,並利用「技術術語」來支持他的主張。

2024年12月,萊特因違反法庭命令繼續起訴比特幣開發者而被判處一年緩刑。

自2011年4月26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以來,中本聰就沒有公開露面。據信,這位創造者持有110萬枚比特幣,佔總供應量2100萬枚的5%以上。


免責聲明:《The Block》是一家獨立媒體機構,提供新聞、研究和數據。截至2023年11月,Foresight Ventures 是《The Block》的主要投資者。Foresight Ventures 投資於加密領域的其他公司。加密貨幣交易所 Bitget 是 Foresight Ventures 的主要有限合夥人。《The Block》繼續獨立運作,以提供關於加密產業的客觀、具影響力且及時的資訊。以下是我們目前的財務披露。

© 2026 The Block。保留所有權利。本文僅供參考。它不構成或不旨在用作法律、稅務、投資、金融或其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