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一名聯邦法官已核准一項證券訴訟的投資者集體訴訟,該訴訟指控Nvidia及其執行長黃仁勳(Jensen Huang)在2017-2018年加密貨幣挖礦熱潮期間,就該公司遊戲收入中有多少比例來自向加密貨幣礦工銷售繪圖處理器(GPU)一事,誤導股東。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小海伍德·S·吉利亞姆(Haywood S. Gilliam Jr.)在3月25日的裁決中指出,投資者可以集體追討其訴求,同時強調集體訴訟認證僅為程序性步驟,並未解決Nvidia聲明是否構成詐欺的問題。
該裁決將此集體定義為在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間購買Nvidia股票的投資者,並重點關注「價格影響」以及據稱的錯誤陳述是否影響了Nvidia的股價。
2022年,Nvidia同意支付550萬美元罰款並接受一份中止令,原因是在其遊戲GPU業務受加密貨幣挖礦影響方面,存在資訊揭露不足的情況。美國最高法院於2024年12月維持了第九巡迴法院的一項裁決,允許股東訴訟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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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們指控這家晶片製造商和黃仁勳就其不斷成長的遊戲收入中有多少來自向加密貨幣礦工銷售繪圖處理器(GPU)一事,誤導了市場。
他們聲稱,真相在2018年8月16日Nvidia的財報電話會議和財測下修後開始浮現,當時該公司股價下跌約4.9%;隨後在2018年11月15日發布進一步的營收預警後,股價在兩個交易日內暴跌約28.5%。
投資者於2018年首次起訴Nvidia,而目前的修訂訴狀則於2020年提交。訴狀指控Nvidia淡化其遊戲收入對向加密貨幣礦工銷售GPU的依賴程度,並低報了超過1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相關銷售額。
Nvidia發言人告訴Cointelegraph,在2017-2018年期間購買Nvidia股票的投資者「表現令人難以置信地好,因為我們的企業策略正如我們一貫預測的那樣展開。」他們補充說,該公司將「在法庭上回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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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3月25日裁決的一部分,法官也拒絕排除原告提出的「實際損失」損害賠償模型,以及分析Nvidia股價在關鍵資訊揭露日期前後波動的統計「事件研究」。
法院已排定於2026年4月21日下午2點(太平洋時間)舉行案件會議,屆時將透過公開的Zoom網路研討會形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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