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新聞社《馬新社》報導,馬來西亞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沙姆蘇爾·阿努阿爾(Datuk Seri Dr Shamsul Anuar)週三向國會表示,在2022年至2026年5月期間,馬來西亞當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3,000多次突襲行動,查獲了超過75,000台加密貨幣挖礦機。
他是在國會下議院回應一個問題時表示,這些查獲行動伴隨著629次逮捕,這些協調行動涉及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國家公用事業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TNB)和地方當局。
沙姆蘇爾·阿努阿爾表示,內政部正在擴大其執法方式,依靠情報收集和技術來標記潛在熱點地區,以便在採取行動前「更快響應並採取更精確的行動」。他將非法挖礦活動的持續歸因於對數位資產的強勁需求以及代幣價格波動帶來的利潤,同時強調潛在收益不能成為竊取電力以降低運營成本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沙姆蘇爾·阿努阿爾說,在馬來西亞持有和交易加密貨幣是允許的,儘管它不被承認為法定貨幣。他補充說,當挖礦活動依賴「未經授權的電力連接、竄改電表、擾亂電力供應系統或在沒有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運營」時,就屬於非法行為。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負責監管數位資產,而中央銀行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則負責監督金融穩定、支付和反洗錢合規。
這次打擊的重點是竊取電力,而非加密貨幣政策。挖礦設備全天候運行,消耗大量且持續的電力負荷,運營商經常繞過或竄改電表以隱瞞用電量,導致公用事業公司只有在計費和實際用量不符時才能發現欺詐行為。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這項行動已持續多年。在2025年末,馬來西亞能源部將約14,000個在五年內被發現的非法挖礦地點與約11億美元的電力損失聯繫起來,並成立了一個由財政部、國家銀行和TNB組成的委員會來追捕違法者。
執法行動有時頗具戲劇性。警方曾不止一次用壓路機碾碎查獲的挖礦設備,包括2024年銷毀的數百台機器以及2021年類似行動中銷毀的約1,000台機器。
馬來西亞並非該地區唯一採取行動的國家。其他地區當局也發起了自己的打擊行動,包括在泰國破獲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挖礦活動,以及在香港因盜取電力為挖礦設備供電而逮捕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