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proposes-ruleset-stablecoin-issuers-following-genius-enactment
FDIC因應GENIUS法案通過,擬定穩定幣發行商規範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投票提議制定一項規則,規範穩定幣發行者的標準,包括涉及準備資產的要求。該機構負責保障存款安全並維持金融穩定,現與其他監管機構共同制定穩定幣相關規範。
2026-04-08 來源:theblock.co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提出了一項規則,旨在為穩定幣發行者建立監管框架,此舉符合前總統唐納德·川普去年簽署的一項法律,目前正徵求公眾意見。

週二,FDIC投票提議一項規則,該規則將為穩定幣發行者制定標準,包括儲備資產相關要求。此舉是繼其他監管機構努力實施《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引導與建立法案》(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簡稱GENIUS法案)之後的行動。

該法律為穩定幣創建了一個聯邦監管框架,要求穩定幣必須由美元或類似的流動資產完全支持,規定市值超過500億美元的發行者需進行年度審計,並為境外發行制定了指導方針。

FDIC主席特拉維斯·希爾(Travis Hill)指出,過去幾年該領域成長顯著,因為傳統金融業深入加密貨幣領域,加密公司也尋求銀行牌照。 

希爾在準備好的發言中表示:「過去兩年,我們在這一領域看到了巨大的進展,包括聯邦政府立場的快速轉變;GENIUS法案的頒布,該法案為支付穩定幣的監管建立了框架;以及銀行和非銀行機構在技術上的實質性發展。」他補充說:「因此,穩定幣和代幣化存款產品的開發持續推進,應用場景也持續增多。」

負責存款保險和維護金融穩定的FDIC,與其他監管機構一同制定穩定幣規則。自GENIUS法案頒布以來,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 OCC)發布了其規則集,而上週,財政部則發布了一份擬議規則制定通知,旨在解決對較小型穩定幣發行者的州級監管問題。 

FDIC這份長達191頁的擬議規則將適用於獲准的支付穩定幣發行者,GENIUS法案將其定義為受保存款機構的子公司,或經聯邦或州監管機構允許發行穩定幣的機構。

這些發行者必須遵守特定的儲備和風險管理要求。FDIC律師尚塔爾·赫爾南德斯(Chantal Hernandez)在週二的會議中表示,該規則還旨在「釐清作為儲備資產的存款的存款保險範圍」。

FDIC的尤金·弗倫克爾(Eugene Frenkel)在會議中表示,這項擬議規則也遵循了GENIUS法案,該法案指出「支付穩定幣不受美國的充分信任和信譽支持」,也不「受聯邦存款保險的保障」。 

意見徵詢期為60天。


免責聲明:The Block 是一家獨立媒體機構,提供新聞、研究和數據。截至 2023 年 11 月,Foresight Ventures 是 The Block 的主要投資者。Foresight Ventures 投資於加密領域的其他公司。加密交易所 Bitget 是 Foresight Ventures 的主要有限合夥人。The Block 將繼續獨立運作,以提供關於加密產業客觀、具影響力且及時的資訊。這是我們目前的財務披露。

© 2026 The Block。保留所有權利。本文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或意圖作為法律、稅務、投資、財務或其他建議使用。